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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诉法:证人拒不到庭的后果
    证人拒不到庭的后果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高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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