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修改方式:
1.全面修改
即以新法取代旧法,对宪法整体进行变动。
2.部分修改
即在保持原宪法基本内容与结构的同时,对宪法的有关条款加以变动。
二.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一)我国宪法的修改制度
1.历史演变
(1)1954年宪法:
①规定宪法的修改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2)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只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修改宪法的职权,没有对相关程序进行规定。
2.现行修改制度
(1)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通过要求: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4)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而非国家主席。
(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我国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二)我国宪法修改的实践:
我国宪法共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现行宪法经过了四次部分修改。
【真题1】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9-1-60)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真题2】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10-1-22)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