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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复习: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
    2.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最主要并起决定作用的是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其他因素中最主要的是历史因素和民族因素。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3.国家机构形式可以单一制和复合制,复合制又分联邦和邦联。而单一制和联邦制是主流,二者的比较如下图:

 

单一制

联邦制

法律体系

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

联邦有联邦的宪法,各成员国有各成员国的宪法

政权组织形式

除有个别特别地方外,中央和地方均采用相同的政府体制,即一般只有一套政府体制

有多套政府体制

权力配置

 

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授予,国家权力的重心在中央。

联邦的权力来源于加盟国或成员国的让与,一般由联邦宪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剩余的权力属成员国或加盟国。

国际关系

只有一个国际法主体

有些国家允许其成员国享有一定的外交权

 

地方的独立性

地方作为国家行政区域单位,不具有独立性,没有从国家分离出去的权力

成员国或加盟国在法律上拥有脱离联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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