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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复习:大清新刑律

 

    《大清新刑律》(1911年1月25日公布)
    (1)特点与地位。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
    (2)制定过程及篇章结构。起草工作始于1906年,由于引发了礼教派的攻击和争议,至1911年1月才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5条,规定对侵犯皇室罪、内乱罪和外患罪加重处罚;对无夫奸罪科以刑事处罚;尊长亲属有犯,卑幼子孙不得使用“正当防卫权”。
    (3)主要内容及发展变化:
   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惟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段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
    (关键词记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刑法典;总则+分则+暂行章程;主刑+从刑;罪刑法定+缓刑)
    【真题】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08延缓地区-1-8) 
    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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