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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183)

    扰乱市场秩序罪普通罪名: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知识要点】
  本罪实行行为是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而捏造的行为只是预备行为。
  二、虚假广告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知识要点】 
  1、罪与非罪: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都有夸张性质,消费者也都认识到了广告的夸大性质,故不能将具有夸大性质的广告都认定为虚假广告。
  2、共犯问题: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3、罪数问题:
  (1)、利用虚假广告骗取他人财物的,属于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2).行为人可能利用广告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作虚假宣传,或者说利用广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属于行为的手段触犯了其他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仅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三、串通投标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知识要点】
  招标人可以构成串通投标罪,但不能单独构成本罪。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情形才可能构成犯罪。
  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知识要点】
  1.“提供”不只是单纯的交付行为,还包括制作(无形伪造)与交付。
    2.第229条第2款中的“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应包括索取或者非法收受数额巨大财物的情形,即如果中介组织人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认定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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