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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248)

   扰乱公共秩序罪普通罪名:

   四、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要点】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不是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否则成立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罪。
   2.行为人实施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时,没有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故意,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之后,非法提供给境外机构、组织或人员的,仅成立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罪,不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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