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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刘凤科讲义总结(267)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普通罪名:

  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识要点】
   1.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而非帮助行为。
   2.行为人伪造出入境证件后又提供(包括有偿提供和无偿提供)给他人的,应从一重罪处罚。
  【注意】: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没有列入考试范围。
  三、偷越国(边)境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source:独角兽司法考试网
  【知识要点】 
   1.走私犯偷越国(边)境的,按走私罪处理,不另认定为本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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