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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司法考试刑诉高频考点--死刑缓刑复核

  导语:司法考试刑诉高频考点「死刑缓刑复核」,刑诉法的考点比较多,但是比价有规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诉的高频考点,希望对备考2011司考的朋友有所帮助。

  死刑缓刑复核是司法考试刑诉部分的高频考点,刑诉解释278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刑诉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北京司法考试基础班、强化班、法条班、模考班、点评班、论述班、冲刺班全程视频,名师授课,仅需800元,加qq: 1971736835,可以享受优惠。

  (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记忆点:合法改,改判不加重合——核准法——发回重审改——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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