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考《行政法》变化

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变化,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九月份就要考试了,现在大家也都在紧张寻找各种司法考试的复习方法,法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编辑了2011年司法考试三大法中《行政法》的变化,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其一、行政法部分必读法规及“三大本”的写作体例上变化1.行政法必读法规部分总数认为29个,其中,《立法法》由于其内容的特殊性,既属于《宪法》,也属于行政法,所以《立法法》守在宪法部分,但行政法部分的标题中仍有其名称。

  法规部分最大的变化是收录新《国家赔偿法》及其两个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是主要关于《国家赔偿法》溯及力问题的解释(一);一是取消司法赔偿确认程序后最高院修改的法院赔委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29个法规可以分为八组:一是(4)关于行政主体的公务员法、处分条例、中央与地方编制管理条例;二是行政立法的(3)立法法、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三是行政许可法及司法解释;四是行政处罚法及治安处罚法;五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六是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七是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9),这一组有九个法规;八是国家赔偿法(6)及其司法解释。

   其二、大纲确立的司法考试的15个科目与去年保持一致,除教育部确立的法学14门学位课外,就是时政性很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

  2011年最大的变化就是该部分将在四张卷子中都会考到,把该部分的内容揉在四张卷子中,既在卷一中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也在卷二、卷三中结合专业知识考查,更会在卷四中结合法律实务以主观题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查。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刑法、民法、行政法时对能够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链接的理论点、知识点综合思考、一并掌握。

  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的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下的基本要求有六点: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最后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这就与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发生了重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除前四项外再加上包括了政务公开上位概念的程序正当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复习时有意将两者对比异同、综合掌握。

  为了不增加考生负担,必读法规中没有收录一年来新制定与《国家赔偿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和最高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

  2.2011年“三大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体例仍为21章,且每章的题目与去年完全一致,这体现了稳定的指导思想。

  3.在“三大本”目录中增加了提示性的★的地方为今年变化与调整的部分,行政法部分共八个★均为国家赔偿的司法赔偿范围、主体、程序及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支付等《国家赔偿法》的主要修改点。

  4.写作、印刷的“华丽转身”体现在:①将以往几年的每页双排版印刷改为横向单排版,便于考生阅读且加大了字间距;②取消以往章前的、本该在大纲中出现的基本要求的了解、理解和熟练并能够运用的点;③在左版边框增加难点、对比差别的提示,叙述文字中间增加了示例真题;④在每章后附录法规名称及条文序号。这一切实际上都在向民办培训机构编写教材的体例靠拢而更加突出其应试性,是可喜的、值得首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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