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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选举法知识点

  2012司法考试选举法知识点。选举法是历年司法考试重要考点之一,下面独角兽司法考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2司法考试选举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注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分界。读者可作这样的记忆:县级以下(含县级)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不含县级)间接选举。此处选举是指选举人大代表,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注意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是有选举权的;注意第6条第3款规定的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原籍地或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的条件:(1)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2)选举期间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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