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复习指导 >>法制史
法制史考点:五大法学家

法制史考点:五大法学家。2012司法考试中对于外国法制史部分,对于一些外国人的名字常常是考试的所在,通过比较名字有助于强化对知识点的记忆,诸如五大法学家。

   公元 426年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同样生效的《引证法》正式承认盖尤斯、J.保罗(?~约222),D.乌尔比安(约170~228)、A.帕比尼安(约150~212)和H.莫迪斯蒂努斯(?~约 244)五**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并规定凡法律问题未经明文规定的,悉依五**学家的解答加以解决;如他们的解答并不一致,取决于多数;人数相同时则以帕比尼安的解释为准。

  1、盖尤斯(约公元130~180年),罗马帝国前期著名法学家,代表作为《法学阶梯》,该书是唯一一部流传至今的古代罗马法学家的文献,成为查士丁尼编纂同名法典的范本。

  2、帕比尼安(约公元140~212年),帝国前期罗马的著名法学家,担任过申诉官、帝国高级法院院独角兽司法考网长和被认为是副皇帝高位的近卫都督之职,行使军事和司法大权。其代表作有37卷《法律问答集》、19卷《解答集》、19卷《解说书》。其学说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直至4世纪,君士坦丁皇帝仍命令属下整理他的学说。在《学说引证法》中并明确规定,在五大“法学家”的意见相左时,以帕比尼安的学说为准。

  3、乌尔比安(约公元170~228年),担任过帝国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帝国议事会成员,近卫都督,做过皇帝的法律顾问。乌尔比安是公认的古代罗马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罗马法学的集大成者,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摘录的9142段法学家的著述中,其中乌尔比安的著作就有2464段。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也是乌尔比安。

  4、保罗(约公元222年去世),担任过帕比尼安法院的陪审法官,最著名的著作是关于告示的80卷注释书,在《学说汇纂》中摘录了他的2081段作品。

  5、孟代斯梯安(又译为莫迪斯蒂努斯,约公元244年去世),是乌尔比安的学生,也是五**学家中名气最小的一位。《学说汇纂》中有关他的著作,只有344段。
 

分享到:
班次名称 班次介绍 优惠价 购买
客观题精英班 1380 购买
VIP协议班 2980 购买
科举社群班 5800 购买

必要说明:支付后请联系报名老师或在线客服老师,为您及时开通课程。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